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的通知》(京教人〔2012〕15号)及《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教人〔2012〕14号)精神和北京市教委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度北京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长城学者、青年拔尖人才、创新团队等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申报的项目1、高层次人才2、特聘教授3、长城学者4、青年拔尖人才5、创新团队二、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人应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高层次人才及特聘教授项目除外),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2、申报者须符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的通知》(京教人〔2012〕15号)及《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教人〔2012〕14号)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3、每个申请者限报一项,课题组成员及创新团队成员不受此限制;4、每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三、申报程序1、教师个人向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要求填报相关材料。所有项目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2、单位推荐各单位应严格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的通知》(京教人〔2012〕15号)及《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教人〔2012〕14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目申报条件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并对推荐人选按申报项目的类型进行排序。3、学校审核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排序申报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长城学者、青年拔尖人才及创新团队人选。4、学校研究决定推荐人选;5、拟推荐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确无不良反映,将推选名单上报市教委。四、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材料1、《项目申请表》一式6份(其中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一式3份);2、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式2份,材料要求准确翔实(其中长城学者项目事迹材料字数在3000字左右,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及创新团队项目无须提供事迹材料);3、创新团队项目须提交推荐书面报告一式2份,材料要求准确翔实;4、支撑材料1套;5、部门提供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6、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一份,务必与纸质件内容一致(请各部门按项目及负责人将材料的电子文本分类并压缩打包)。(二)材料要求1、请于5月27日17:00之前将以上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109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2、所有材料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签名除外),用A4纸打印并左侧装订。3、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两年申报资格。4、每个申请者须将材料装于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标明单位、申请者姓名、项目类别和所在学科。
附件(点击下载):1、《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的通知》(京教人〔2012〕15号);2、《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与教师职业发展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教人〔2012〕14号);3、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长城学者、青年拔尖人才、创新团队项目申请表4、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吕航 联系电话:82426839
人事处
2013年5月20日